1、毕业后留在武汉市的,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落户:
方式一:按“学生集体户滞留人员迁移落户”。
满足三个条件之一:①在武汉有自有房屋(本人或配偶、父母名下);②本人在武汉就业,且就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③与武汉户籍人员结婚;
方式二:在武汉市租房或借住的,按“大学生毕业落户”申请迁入武汉,具体咨询迁入地辖区派出所。
2、户口迁往省外的,凭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南湖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省内的,凭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3、专科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入本校继续深造的,下学期入学时将常住人口登记上交至保卫处,考上别的学校或回原籍等其他情况按1、2条方法处理。
备注:南湖派出所位置在学校正大门左手边,户籍窗口联系电话:027-8842720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周六9:00-12:00、13: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