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保卫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校内法规 > 正文

保卫处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1-09-21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落实学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切实加强高校社会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及社会政治稳定,做好学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及突发性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保卫处成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福革

副组长:王保健、张伟

成员:余建芳、曹希炜、张智松、杨晓建、罗军

二、工作任务

负责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协调、处置、抢救和上报工作。

三、人员分工

组长: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调查处理,定期组织召开全处人员会议,分析解决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工作的矛盾、纠纷及问题。

副组长:亲临突发事件现场,对事故、事件、灾害的全过程进行细致的调查、走访,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将调查进展情况适时向组长及校领导报告,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

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向巡逻班及备勤人员发出紧急出动信号,组织人员进行抢救、疏散、劝解,做好师生员工思想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扩大,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类别及等级划分

(一)类别:学校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严重危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紧急情况按其不同性质主要分为事故、事件、灾害三大类。

1、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公路、铁路、水上等各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以及其他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的突发事故。

2、事件:主要有较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和教工健康的事件)、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非法集会游行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事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3、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等。

(二)学校突发紧急情况,按其影响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教学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各学院或单位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

2、重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或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重大级的紧急情况,需要由学校行政、党委、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协调处理的紧急情况。

3、特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大的危害和影响,或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需要报请省、市党委、政府协调处置的紧急情况。

五、常见一般、重大事故处置预案

(一)反恐防暴

1、暴力伤人

当在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时,在场的师生员工报警后以躲避隐藏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为主,可以采取锁上教室和房间的门,如果暴徒人数较少,条件允许的话,大家团结一致采取自卫将其制服。

当校园“110”接到报警电话后,指示校卫队员携带相关反恐防暴器械赶赴事发现场,并通知相关领导,值班干部和校卫队员到达现场后对暴力者要采取武力措施和一切手段将其制服。如果暴徒人数较多,采取措施包抄、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增援,防止事态扩大。

当有人受伤时,现场指挥者要采取将暴徒引开等措施,以抢救伤员为主。

2、爆炸物品

如发现不明爆炸物,发现人立即向校园“110”报警,值班干部和校卫队员达到现场后,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禁止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宗教活动

当校园内以研讨、报告会的形式出现宣传极端宗教思想或者以讲学的名义对学生宣传分裂国家和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活动时,保卫处要及时到达现场,并下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控制宣讲人员,及时向南湖派出所或国家安全部门报告,交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二)交通事故

1、校内交通事故

当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校园110”值班员指挥巡逻班赶赴现场,并向处领导报告,值班干部或治安防范科人员要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巡逻班到达现场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控制住肇事人等),并将受伤人员送往校医院救治。干部到达现场后要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并向处、校领导报告,如果事故比较严重须及时向“122”请求紧急救助,并向南湖派出所报告。治安防范科要对整个交通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走访,做好笔录,写出事故处理报告。

2、校外交通事故(包括公路、铁路、水上等各类交通事故)

(1)当学生、教职员工在校外(武汉市区)发生交通事故后,保卫处协助地方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正当利益。

(2)当学生、教职员工在武汉市区以外发生交通事故,保卫处根据校领导的指示派人参加相关学院或单位的工作组,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三)打架斗殴

1、当“校园110”接到校园内打架斗殴报警后,应立即指示巡逻班赶赴出事地点并组织备勤人员做好出动准备(通知就近执勤点),同时向处领导报告。如果是群殴事件,处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工作,并向相关学院及学生处通报。巡逻班、备勤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控制事态的发展,控制住双方当事人,先救治受伤者,如是持械打斗,可直接向“110”报警,在“110”没到之前,要采取果断措施将行凶者制服,防止再伤及他人。

2、对群体性学生械斗,保卫处干部、校卫队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将双方平息,并将双方参与人员控制住,防止事态扩大。

3、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治安防范科做好调查取证,写出事故(事件)报告,协助做好双方的调解。

(四)群体性骚乱、冲击校园

当外部群体性骚乱冲击校园时,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南湖派出所报告,并及时协调校办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校卫队员要保护好教职工安全,维护好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尽量避免与其发生肢体冲突,一旦冲击校园者出现打人、打砸公共财产等情况,校卫队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将其制服。如果冲击校园者将大门堵住,校卫队派3名队员在校大门指挥交通,来校车辆一律走中区门,行政楼前派2名队员指挥交通,出门车辆一律走中区门,两个大门同时被堵时,每个门派2~3名队员指挥来校车辆暂时不准进校,并向其讲明原因,保障校园内车辆的正常通行。

行政楼被冲击时,校卫队要派8~10名队员维护秩序,携带执法记录仪录制现场情况,将闹事人员阻止在一楼大厅外,确保正常的办公秩序,并向南湖派出所报案。

(五)食物中毒

1、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后,首先要控制操作间,不准无关人员出入,扣留当日食物,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救治中毒师生员工。

2、当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封闭校门,师生员工凭工作证、学生证进入校园。

(六)火灾事故

“校园110”值班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巡逻班及备勤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同时通知水电科(公寓值班员)断电,并向处、校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适时报“119”。校卫队员赶赴现场时要携带灭火器、手电筒和湿毛巾等,到达现场后,一是组织人员疏散,抢救受伤人员;二是找到起火点,用灭火器材对初始火灾进行灭火;三是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由治安防范科对起火原因进行勘查;四是清查现场及宿舍是否有人员受伤,对燃烧物要彻底清理,防止死灰复燃;五是坚持救人第一原则,要先控制火势,后消灭火灾;六是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英勇顽强,科学施救(详见“灭火疏散预案”)。

(七)师生群体上访、游行

当发现师生群体上访和上街游行时,各门岗要迅速将大门关好,并立即报告处、校领导,保卫处协助相关学院或单位对师生做好疏导工作,不能对师生有过激的言语和行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尽最大努力把师生劝止在校园内。

六、处置原则

1、坚持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事件),保卫处全体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参加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严密组织,精心指挥,合理分工,妥善处置;

3、对待学校内部事件,坚持疏导为主的原则,避免矛盾激化,做好现场解释和政治思想工作;

4、紧急关头全体干部、队员要勇于挺身而出,勇敢顽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