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学生夜间外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宿舍夜间管理,保障学生安全,规范夜间外出审批与应急处置流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武昌首义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所有在校住宿学生夜间(23:00-次日6:00)外出行为,包括因病、因事及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安全第一:以学生生命安全与健康为最高优先级。
2.分级负责:宿舍管理员、110指挥中心值班员各司其职,协同联动。
3.高效规范:流程清晰、响应迅速、记录完整。
第二章因病外出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宿舍管理员接到学生因病外出就医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视学生病情进行相应处理。
1.病情危急(如突发重伤、昏迷等)
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步上报保卫处110指挥中心;安排专人至宿舍楼入口引导救护车,全程陪同学生至移交医护人员;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时间、病情、处理人员等),并于次日提交情况报告。
2.病情较轻(如发热、肠胃炎等):
登记学生信息(姓名、学号、症状、联系方式);上报110指挥中心;等待巡逻车到场护送学生就医;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时间、病情、处理人员等),并于次日提交情况报告。
第五条110指挥中心值班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110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宿舍管理员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视学生病情进行相应处理。
1. 病情危急(如突发重伤、昏迷等)
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协调校医院、巡逻班、门岗联动;同时向总值班领导报告情况,随时向总值班汇报进展;事件处理完毕后形成完整记录。
2.病情较轻(如发热、肠胃炎等):
安排巡逻班5分钟内抵达学生宿舍楼,护送学生到校医院就医;若需校外就医,需登记陪护人信息,报告110指挥中心,并同步通知辅导员跟进处理。
第三章事假外出管理
第六条宿舍管理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宿舍管理员接到学生因事外出申请后,应核查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备(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请假条),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若学生已经在学院办理了请假手续(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请假条)或辅导员提前报备,宿舍管理员应核实学生请假手续,登记学生信息后即可放行,并于次日提交情况报告。
2.若学生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宿舍管理员先联系相应辅导员核实情况,经辅导员批准,登记信息后放行;若无法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宿舍管理员须报110指挥中心进行处理,得到110指挥中心批准,登记信息后放行,并于次日提交情况报告。
第七条110指挥中心处理流程
110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宿舍管理员报告后,应立即联系学生所在学院副书记(书记),得到信息反馈后联系楼栋管理员,进行相应处理并记录归档。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八条严格登记
1.建立夜间外出登记台账;
2.详细记录外出、返回时间及事由。
第九条及时报告
1.宿舍管理员须在次日8:00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报告当班期间工作处理情况。
2.公寓管理中心须在每日8:30前向学生处反馈前一日夜间工作处理情况。
3.110指挥中心值班员须每日8:00前向总值班领导汇报夜间工作处理情况。
4.重大或特殊情况需立即向总值班领导报告。
第五章监督与问责
第十条检查机制
1.保卫处每月随机抽查10%的外出记录,要求登记规范,手续齐全,记录完整;
2.发现违规操作的(如未登记、虚假审批等),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
因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5年5月15日起试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保卫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