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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1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物和校有财产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分类制定《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武昌首义学院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武昌首义学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武昌首义学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燃气和电气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至附件14。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附件3:武昌首义学院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附件4: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附件5:武昌首义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附件6:武昌首义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附件7:武昌首义学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附件8:武昌首义学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9:武昌首义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附件10:武昌首义学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附件11:武昌首义学院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附件12:武昌首义学院燃气和电气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附件13:武昌首义学院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14: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附件1: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副书记),成员为:校办主任、保卫部(处)长、学工部(处)长、总务处长、基建处长、设备处长、物业管理中心经理、各学院(部)总支书记。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理事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或副书记)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二级单位与教研室、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计算机中心、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指示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全校重点部位由保卫部(处)专职消防员负责巡查并做好记录,各单位兼职消防员对所管辖的部位进行巡查并按要求填写好记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用蜡烛照明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附件2: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保卫部(处)治安消防科负责,具体由专职消防员负责计划、内容的制定和实施。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以下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2.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3.每届新生入学后,组织到大学生安全教育基地进行4个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在学生做实验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5.每个学院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保卫处网站和校广播台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6.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报火警、扑灭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实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同上。

四、下列人员应当接受培训:

1.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附件3:

武昌首义学院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一、保卫部(处)专职消防员每日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各单位兼职消防员对所属部位每周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毕和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收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做好登记记录,关闭水电气等。

三、学校每季度由消防管理人员带队,保卫部(处)、总务处、学工部(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四、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消防管理人员带队,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五、重大活动开始前由保卫部(处)、总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专职消防员每年两次对全校室内外消火栓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附件4: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公共部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由保卫处负责管理,各单位所属部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由各单位指定人员管理。

二、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三、严禁在疏散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拦、覆盖。

五、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每季度检测一次,并填写好检测记录。

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当场整改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要加强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七、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学校对各学院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附件5: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部门为学校保卫部(处),下设专职消防管理员。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单位兼职消防员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及时上报保卫处。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保卫处治安消防科负责对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各单位兼职消防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3.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保卫处专职消防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一次。

5.对到期或者损坏的灭火器按时换粉和维修。


附件6: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学校消防(控制)值班室在保卫部(处)专职消防员指导下(工作)值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以上等级证书。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各项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火情警报系统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保证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良好操控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将火灾报警联动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行动状态除外),同时拨打校园“110”或者“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有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通信联络工具。

九、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十、严禁非消防控制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附: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要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安排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巡逻队员迅速携带通信工具和灭火器材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另外一名值班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系统操作。

(三)值班室人员和巡逻队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要立即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校园“110”或“119”报警电话,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起火部位,并启动学校火灾应急处置方案,拨打“119”时要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接应。

(四)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火灾部位人员紧急疏散和自救工作。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视情况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附件7:

武昌首义学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保卫处治安消防科具体实施。
   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二)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三)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四)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五)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六)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保卫处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方案、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单位、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单位或者人员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附件8:

武昌首义学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部位场所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学校用火、用电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保卫部(处)、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和实施。

二、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下列场所:图书馆、学生公寓、计算中心、体育馆、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等场所。

三、各单位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要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四、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五、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点燃或随意排放。

六、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线路型号的选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学校动火的规定,要先办理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好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八、学校所有部位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九、电气防火检查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接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在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安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相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十一、每半年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记录。


附件9:

武昌首义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在发生火灾时,为使师生员工能及时、有序地逃生自救,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附:应急疏散自救程序

应急疏散自救程序

1.各班成立应急疏散自救小组,当所在楼层宿舍发生火灾后,班干部、学生党员要协助组织疏散。

2.发生火灾后,要立即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88039110报警,讲明失火所在位置,并迅速切断火源电源,以防火势的扩散漫延。

3.管理人员接(听)到报警后,要迅速打开所有消防通道,并对失火楼层断电。

4.通知或叫醒本寝室、隔壁左右及其它教室、实验室的同学,要立即撤离火场,决不要因顾及财产而殃及生命。向外疏散时,要拿着湿毛巾、手绢或用衣服捂住口鼻,以防烟雾伤害。

5.疏散时要正确判断安全出口所在位置,靠墙低姿或匍匐行进,沿楼梯靠右手,手摸扶手,单人向下行走,快速有序地进行疏散,不要拥挤。

6.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及时挡住后续同学前行,大声提醒后面同学暂时停止下楼,由身边的同学将摔倒的学生扶起,然后放行。

7.疏散组在每个楼梯拐角处安排一名成员,组织学生疏散,维护好秩序,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8.人员向安全地域疏散时,让出通道,便于消防救火人员组织灭火施救。

9.疏散组要对着火楼层进行排查、清点,不能有学生滞留在火灾现场,要将所有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

10.辅导员、学生班长对疏散到安全地域的学生进行清点、登记。

11.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失火后,组织人员疏散时要紧张有序,不可蜂拥而出,以防堵塞通道和大门,避免拥挤和践踏致人伤亡。

12.身上着火时切忌奔跑,应设法脱掉身上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附件10:

武昌首义学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流程,使之有章可循,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保障学校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实验室、仓库、教室、储罐区、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场所。

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直接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归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执行。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三、严禁带火种进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罐区、专用场所或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1.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在未经申请情况下带入明火源。

2.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存放。

3.严格控制储存仓库、储罐区等的温度和湿度。

4.严禁超期超量存储。

5.严禁违规操作。

6.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储存场所内的电器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

7.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废弃危险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规章、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六、库存危化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分类储存。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附件11:

武昌首义学院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志愿消防队主要由校卫队员、食堂员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教室管理人员等组成,统一由保卫部(处)治安消防科管理。

二、治安消防科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季度培训一次。

三、治安消防科每学期组织志愿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练两次。

四、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治安消防科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附件12:

武昌首义学院燃气和电气设备

(包括防雷、防静电)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燃气和电气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是单位生产中经常使用的,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方面。燃气和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为加强学校燃气和电气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由总务处和物业管理中心负责,责任人分别为总务处处长和物业管理中心经理。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校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三、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并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5.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四、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附件13: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特制定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消防档案由保卫部(处)治安消防科负责建立和管理,档案内容要详实,全面反映全校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保卫部(处)对消防档案统一管理、备查,专职消防员负责管理。

三、消防档案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设施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测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的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记录;

(八)火灾记录情况;

(九)消防奖惩记录情况。

各项检查的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内容、部位、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附件14:

武昌首义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促进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励

(一)奖励级别可依据贡献大小,发放奖金或物质进行奖励,并在全校通报表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提出重大整改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

(一)处罚级别分为开除、留校察看、降职降级、一次性扣罚工资、行政处分、全校通报批评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处罚: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校园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园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仿造火灾现场的;

12.消防设施值班人员脱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