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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校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对校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各门岗实行车辆门禁收费管理,校内外机动车辆按照《武昌首义学院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出校门,机动车在校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电动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对违反规定者门卫有权对其进行制止。

二、凡以团体形式来校参观、访问或参加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校办公室批准,并到保卫部(处)办理备案手续。

三、校内举办重大庆典或重要活动时,经学校批准,保卫部(处)可在指定时间内禁止校外无关人员入校。

四、车辆携带公共物品出校门,须出具有关部门盖章的证明,经门卫核查后方可放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门卫查验。

五、严禁车辆和行人在门卫区域内逗留或寻衅滋事,扰乱门卫工作,不得在校门口堆放影响交通的各种物品,未经保卫部(处)批准,不得在校门口张贴通知、传单、广告等。

六、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有特殊情况需进校的(如:接送病人、装载仪器、设备、较重行李等)要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

七、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管制刀具入校。

八、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各类宠物和犬类进入校园。

九、门卫人员在执勤时必须文明用语,严格手续,尽职尽责,人员和车辆出入高峰时应主动疏导车辆和人员,对违反门卫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要及时劝阻,情节严重的需报队、部(处)领导处理。

十、门卫执勤人员遇到本校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予以援助,对发生在校门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或报警。对门卫执勤人员进行语言或行为攻击的,保卫部(处)有权将其移送至派出所处理。

十一、寒暑假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时间和管理规定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