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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总则

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提高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保持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学校决定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

1.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3.学校党办、校长办公室为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办事机构。

4.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详见《武昌首义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总值班制度

学校总值班制度由以下四大值班系统予以保证,人员范围如下:

1.保卫部(处)“110”指挥中心作为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地点:保卫部(处)“110”指挥中心)。

参加人员为学校机关副处职及以上干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各学院24小时值班(地点:各学院值班点)。

参加人员为各学院辅导员。

3.总务处24小时值班(地点:总务处各有关值班室)。

参加人员为总务处各部门人员,具体由总务处负责落实。

4.教学保障、支撑系统值班(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教管中心、各中心实验室、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校医院)。

参加人员由具体单位负责安排。

四、零报告制度

学校规定除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情况外,无异常情况发生也要坚持零报告制度,具体为各学院(部)、水电中心、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在当日23时之前向总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值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紧急情况随时报告总值班室协调处理,总值班人员视情将有关情况报值班校领导。

五、工作要求及奖惩

1.学校总值班人员须按时进入总值班室履行职责并坚守岗位,具体要求见《学校总值班员职责》,因脱岗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值班中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处置果断、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或有立功表现者,报校奖励委员会批准,学校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3.其他系统值班要求和奖惩可沿用本系统值班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校发〔2007〕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