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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落户最新政策(2021)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5周岁的人员。

备注: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 (必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必须)

4.毕业证原件 (必须)

5.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必须)

6.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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