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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消防科职责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1.在保卫部(处)领导下,负责学校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及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积极侦破一般治安及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协查、走访及责任认定等工作;

4.做好各类案件、事故的收集、整理、记录工作,建立基础台账,每月在保卫部(处)网站发布一期案情通报;

5.监督、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日常治安、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负责全校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消防台账,完善消防档案。加强对兼职消防员的工作指导,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组织灭火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每日对校园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做好登记,每月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9.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各项操作规程;

10.负责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举办活动时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1.根据学校交通现状合理规划校园交通设施、标志和标线,做好校内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置,积极协助交管部门做好大型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12.负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3.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14.服从部(处)指挥调度,随时参与学校各类应急处突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