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保卫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发布时间:2022-06-11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一、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5周岁的人员,可在武汉市落户。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常住户口表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原件;
2.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居住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以上证明均可)。
具体落户步骤请在网上查询或到辖区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