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办理常识
发布时间:2022-06-11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1、迁移地址是湖北省以内(包括武汉市内)的学生只需带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移地址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去上户口即可。
2、户口迁移址址是湖北省以外的学生,到南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材料:①回原籍:需带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②迁往工作单位:需带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③迁往读研学校:需带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专科毕业生考上本校,下学期入学时将户口上交至保卫处,考上别的学校或回原籍等其他情况按1、2条方法处理。
备注:南湖派出所位置在学校进正大门左手边,户籍窗口联系电话:88427201
南湖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周六9:00-12:0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