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办理常识
发布时间:2021-06-18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毕业生户口办理常识
1、户口迁往武汉市或湖北省内各市县,请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往外省的,请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校大门南湖派出所更换成迁移证,持迁移证和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21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
一、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5周岁的人员,可在武汉市落户。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常住户口表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原件;
2.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居住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以上证明均可)。
具体落户步骤请在网上查询或到辖区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