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教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喜庆的春节。根据工作安排,学校相关部门将在寒假前对全校的安全防范、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校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其安全、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二、从1月12日至15日由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设备处、等相关部门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进行项全面检查,确保假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放假前要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各单位的安全防范设施要牢固,消防设施、器材运行要保持良好。
2.值班制度要落实,防盗、防火措施要到位。
3.封条要按要求贴好(学生公寓由各院系组织封存,贴封条时要认真负责,要用浆糊把封条封牢固,并把锁孔封上)。
4.无人办公和居住的房间电源、水源要断掉,门锁要锁好。
四、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假日安全的责任感,把假日防火、防盗作为头等大事抓好落实。
2.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将凉台的门窗拴好,关闭电源和水(门要上双锁)。
3.宿管中心根据学生离校和返校情况自行确定封门和启用时间。
4.各单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门锁比较牢固和有防盗网的房间,教管中心要对各教学楼加强防范,宿管中心值班人员要重点加强西区和南区学生公寓外围夜间巡查力度,防止被盗案件的发生。教职工和学生的贵重物品(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一律带回家,一旦发生失窃,学校概不负责。超市要将各类物品打包存放,价值较大的物品要存放在有人值守的区域。
5.各单位将寒假值班表于1月15日前报学校总值班室备案,值班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总值班室报告(电话88039110、8842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