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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22”盗窃案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2010年3月22日8时30分和14时10分,18号学生公寓发生两起盗窃案件,被盗笔记本电脑三部,价值达12139元(购买价)。
    一、案发经过
    2010年3月22日12时15分18—717寝室学生李杨报案称:他和舒伟杰锁在衣柜内的两部笔记本电脑被盗,17时18—632寝室学生祁子辉报案称:放在书桌上笔记本被盗。通过南湖派出所和保卫处勘察分析,城市建设系建筑工程0902班学生肖明有盗窃嫌疑,调查取证肖明供认:3月22日8时20分许,肖明来到717寝室,发现寝室的门未锁挂锁,就强行用力将门推开,进入寝室后,又强行将两个衣柜的门拉开,盗得笔记本电脑两部,14时10分肖明采用同样的手法进入632寝室,将放在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盗走,作案后,肖明于当天分三次将笔记本电脑带出公寓,找到三家当铺,将电脑当掉,共得赃款5200元,拿到赃款后,肖明到南湖花园的电玩城玩赌博机输掉3640元。
    二、应吸取的教训及要做的工作
    一是因迷恋赌博而引发盗窃。据肖明供认,从1月份开始自己就迷恋上了赌博,每次都是输的血本无归,在3月中旬曾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当掉去赌博,3月22日用盗来电脑当掉的1560元赃款赎回了自己的电脑。望各系以些为教训,时刻关注学生动向,教育学生严禁参与校外赌博,洁身自好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二是建议学生处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因盗窃而开除学籍以及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例,组织学习《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章节,要使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学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不用时要寄存在管理员处,上课和房间无人时要上双锁,在本案中两个房间都未锁双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四是宿舍管理员平时要加强对进出公寓学生的监控和检查。要坚持对进出公寓学生携带电脑的检查登记制度,不但要登记电脑编号还要登记电脑的品牌,要和本人所登记的资料进行核对。加强对进出公寓人员监控,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要及时盘查或向保卫处报告。
    五是总务处对学生公寓房间不牢固的门锁进行检修。由学生处组织学生对自己寝室的门锁、柜锁进行自查,对需要维修的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组织人员维修。
                                                             保  卫  处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