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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2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全校各单位:
    2013年9月18日武汉所属高校在汉口学院召开了火灾事故现场会,会上通报了汉口学院一综合超市发生火灾情况。9月18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汉口学院一综合超市发生火灾,经过消防官兵2个多小时的扑救,将大火扑灭,过火面积540平方米,起火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之中。
    9月13日我校13号学生公寓一名学生将被子晒在窗台外,楼上有人抽烟后,将烟头丢在了被子上,导致被子被引燃。9月18日图书馆中区分馆三楼一电风扇因电容老化,导致起火。为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吸取“9•18”火灾事故教训,做好国庆节和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真正提高认识,真正高度重视,真正对师生员工生命负责
    习主席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进入秋季是火灾的多发期,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保护好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强化措施,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全面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三个落实三个一次:落实领导责任、落实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巡查检查;进行一次逃生演练、一次固定消防设施的清查、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把一切危及师生员工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目前,部分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因此,各单位要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基本的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常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应对和处理复杂情况及危机局面的能力。
    四、遵守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建校以来学校发生了14起火灾、火情,有12起是因电引发的,因此各单位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保卫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