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专院校及周边出租屋消防整治安全工作方案》的预案
发布时间:2008-01-16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市消防局下发的《武汉市大专院校及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我校寒假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消防局地要求于2008年元月15日至元月31日对全市大专院校开展为期15天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杨伦全
副组长:彭锦炎、罗凌峰
成员:邢春、秦天富、许发胜、王保健、钟绍华、黄银章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1、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的疏散通道被占用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影响安全疏散的;
2、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标识错误或遮挡、覆盖的;
3、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安全疏散设施应安装而未安装或安装后管理、维护不善,设备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消防水源容量、压力不足,消防器材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的;
4、教职员工、学生宿舍电气线路老化、乱接乱拉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
5、学校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制不落实的;
6、学校定期组织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7、寒假期间学校值班制度不到位,对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及留校学生的消防安全失控漏管的。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元月16日至元月20日)。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采取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保卫处。
(二)、专项整治阶段(元月21日至元月25日)。对各单位自查自改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上报到保卫处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改,以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三)、整改验收阶段(元月26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假前安全检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要认真检查本单位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一定要督促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临近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流动人员较多,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春节和寒假期间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