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
发布时间:2007-12-27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12月24日下午,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保卫处组织,校领导周进、杨伦全、戴人玉和各系、部、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保卫处处长罗凌峰对12月3日、23日发生的两起火灾事故和本学期的案情进行了通报,针对火灾事故重点强调了消防安全,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几项重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将火灾事故通报到每个师生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二是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用电制度;三是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日常安全消防检查登记;四是强调学校关于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制”;五是对元旦假期安全工作进行了布置。同时,针对目前学校外盗较少、集中在内盗的治安状况,指出要做好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避免内盗案件、打架纠纷事件的发生,将违法违纪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周校长在会上指出:安全工作无小事,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是每个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学校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日常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建立落实“二级单位月制安全消防登记”上报,“责任人日制安全消防登记”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12月24日至08年2月24日定为全校安全防范重点时期,在重点时期要加强消防、安全两方面的预防,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理性处理、调解各类事件,加大安全防范力度,各单位应各尽其责,争取做到零发案。
最后,杨伦全副校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要组织好教职工认真学习,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安全重于泰山,没有安全就没有学校的发展,要珍惜学校近8年来的发展,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本单位安全工作要彻查,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各单位要抓住安全工作的薄弱重点环节,学校将组织职能部门到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其教育到位没有,责任到人没有,隐患整改没有。三是严格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