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休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冬季休假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安排轮休前要做好安全自查工作,1月10日(周五)上午9:00保卫处、总务处、设备处、基建处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消防设施、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
2.办公场所、实验室场所电源、水源要切断,门窗要锁闭上封条;
3.半开放的楼栋需在全部清查完后,将通往二楼以上的通道进行暂时性封闭,在封闭之前要对所有厕所进行检查,防止有人滞留,如:图书馆等不开放楼层的通道全部上锁贴封条;
4.做好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5.做好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人员消防教育、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休假期间校园内有施工项目,人员复杂,各单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门锁比较牢固的房间,谨防发生盗窃事件;
7.各单位按照学校冬季休假通知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在1月14日前将安全自查情况及假期值班表报学校总值班室备案,值班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总值班室报告(电话:88039110、88426066)。
保卫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