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保卫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秋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全校各单位:

秋冬季为火灾高发期,在“全国消防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及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现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管理。秋冬季节,气温逐渐降低,用电、用火、用气、用油量增加,火灾风险增大。各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食堂、教学楼、配电房、水泵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应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规范安全用火用电,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人走断电;不在宿舍内吸烟,不使用明火和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阻塞消防疏散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消火栓、灭火器、火灾报警探测装置等消防设施。

2.教学楼、实验室、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管控火源,检查电源、管线、仪器设备等安全情况;禁止使用小太阳等取暖设备、离开工作、学习区域时,应关闭仪器设备,切断电源。

3.食堂等餐饮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线、燃气灶具、报警装置,清理油烟管道,确保安全。

4.施工场所要抓好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动火作业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快递、超市、商户等经营场所应对货物分类存放,严禁随意堆放;设立禁烟、禁火标志,严禁人员在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定期检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架设临时线路;严禁人员在库房内生活居住;库房与周围建筑保持防火间距,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杂物。

6.教工宿舍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及日常巡查检查,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电动车入楼、“飞线”充电等行为;提醒住户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做好家庭防火工作。

7.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焚烧树叶、杂物等。

四、如遇火情,保持冷静。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及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挥人员疏散逃生,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报警,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校园报警电话:88426066;8803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