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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本科大学生落户条件

发布时间:2019-06-03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大学生,只要在武汉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就可申请落户武汉。从武汉市委组织部门获悉,为实现5年留住100万大学生,该市放宽了大学生落户条件。

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

2、在本市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原件);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

2、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4、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5、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原件);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