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户口转到我校的学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办理报到手续时需将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联)交给保卫处。
2 、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是否与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检查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民族是否填错。
3 、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必须填写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昌首义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迁入地址切记不能填写错误。
4 、迁移证上字迹要工整、清晰,印章要齐全,不得私自涂改。凡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录取通知书上不一致的、无居民身份证号码、未盖迁出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的均不能办理入户手续。
凡户口关系不转到我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联)上交各院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