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1111期
发布时间:2011-12-06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份我校发生盗窃笔记本电脑案1起、盗窃手机案3起、被盗电动车案1起、其他财物被盗案件1起、被骗案件1起。为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1、2011年11月1日20时30分许,中区食堂员工张某报案称:19时许将电动车停放在中区食堂门口处,20时10分许发现电动车被盗。被盗电动车为王派牌,黑色,2011年10月19日购买,车牌为“武汉A60054”。
2、2011年11月5日14时15分许,新闻与法学学院广电1101班学生张某、周某报案称:13时许有两个自称“华师”大四的学生到寝室来推销所谓宝洁公司的产品,她们听完后动心了,就在建设银行取了2400元交给对方,从学校门外的加油站拿到产品后回到寝室发觉被骗。
3、2011年11月18日8时15分许,计算机与电子系软件工程1002班学生王某报案称:11月17日23时许在寝室熄灯后睡觉,将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未收,18日7时30分许睡醒发现笔记本电脑被盗(寝室门锁已坏,睡觉时门上插销未插),被盗笔记本电脑为联想牌,2011年2月份购买,价值6000余元。
4、2011年11月25日21时50分许,新法学院汉语言0801班学生曾某报案称:20时20分许在田径场跟同学聊天,放在身边的包被人偷走,包内有现金200元,建行卡、农行卡及身份证等物品。
5、2011年11月26日12时40分许,外语系1101班学生吴某报案称:12时20分许在中区侧门买书时,放在口袋内的手机被盗,被盗手机为诺基亚5230型,银白色,价值1300余元。
6、2011年11月29日8时38分许,新法学院广电1102班学生朱某报案称:8时20分许在中区食堂充值(手机一卡通),充完钱后将手机放在上衣口袋内,突然感觉耳机线被拽出,下意识的摸了一下手机发现手机被盗。被盗手机为三星牌i-579型,价值2500元,黑色,2011年10月份购买。
7、2011年11月29日16时5分许,城建学院工程管理0903班学生祁某报案称:11月24日将饭卡遗失,直到11月28日才发现,11月29日到办理饭卡的位置查询时发现饭卡被人消费37元(卡内共有37元)。
8、2011年11月30日15时30分许,经管学院金融0902班学生朱某报案称:11月30日10时15分许在西区食堂一楼丢失一部手机,丢失手机为学校配发的一卡通手机(三星牌),在一卡通服务中心挂失时发现机内一卡通被人消费48.9元。
本月盗窃案件发案率与上个月相比有所降低。正值元旦、寒假来临之际,校园内人员相对比较混杂,容易出现被盗案件,因此希望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尽量将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违法嫌疑人及时拨打88427200或88039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