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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1004期

发布时间:2010-05-11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4月份我校发生盗窃手机案1起、盗窃笔记本电脑案2起,其他财物被盗案件1起,为引起同学们的重视,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1、2010年4月19日19时50分许经济管理系会计0801班学生许某报案称: 4月4日用皮夹将2500元现金放进寝室的一个箱子,并用锁锁好。4月17日早晨取钱时发现皮夹内少了200元现金,但是锁及箱子均完好无损。
    2、2010年4月20日8时40分许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07级学生镇某报案称:8时40分许起床后发现寝室门大开,放在寝室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级手机被盗,被盗笔记本电脑为联想牌,2005年购买,价值18000元;被盗手机为三星牌,2009年购买,价值2800元。同时同寝室同学李某被盗一部华硕笔记本电脑,2008年7月购买,价值7000元,通过校园监控现已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
    3、2010年4月20日22时50分许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光信息07级学生周某报案称:22时30分许离开寝室去同学寝室聊天, 22时50分许回到寝室发现放在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盗(寝室房门未关),被盗笔记本电脑为惠普牌,2009年2月8日购买,价值5700元。被盗手机为摩托罗拉V3型,2009年7月购买,价值1100元。
    4、2010年4月23日10时许经济管理系金融0901班学生虞某报案称:上午在图书馆四楼看书,10时许离开自习室去卫生间,回来后发现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被盗,被盗手机为iPhone牌,价值5000元。
    本月学校的盗窃案件发案率较低,但通过对本月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三起案件为公寓内被盗案件,三起案件中一起案件是人离开寝室时不关房门,一起案件是人睡觉时未将寝室门锁好,图书馆发生的案件则是将手机随便乱放而引起的,可见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多么的不强。天气越来越热,中午休息和晚上睡觉时一定要锁好房门,笔记本电脑要存放到宿管员处,在图书馆或教室学习及篮球场打球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5、6月份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违法嫌疑人及时拨打88427200或50100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