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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第十一期

发布时间:2007-12-27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2007年9月至12月学校共发生被盗案件21起,被骗案件3起,火灾事故3起,打架纠纷事件3起,为了从案件中吸取教训,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盗案件的典型案例
    1、9月8日14时30分许,自动化系辅导员郭某的一辆“新悦”牌助动车停在中区水电科门口被盗,价值2000元。
    2、9月17日18时10分许,新闻系07级学生谢某报案称:13时20分离开寝室将手机和150元现金放在抽屉内,18时5分许回到寝室发现被盗。同寝室同学王某也被盗一部手机和140元现金。总价值为4700元。
    3、9月29日7时30分许,经济管理系金融专业07级学生熊某报案称:6时30分放在寝室桌子上的手机被盗,手机为诺基亚N73型,价值3000余元。通过保卫处调查是同寝室同学董快快所为。
    4、9月30日16时30分许,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407班学生马某报案称:15时35分许在1号教学楼102教室自习时离开教室出去看新生阅兵,到16时10分许回到教室发现手机和钱包被盗。手机为UK518牌,价值1500元,钱包内有100元现金、图书证等物品。
    5、11月6日12时55分许,信息科学与技术系通信工程0406班学生钟某报案称放在13-513寝室书桌下的一部东芝牌笔记本电脑被盗,电脑是2004年购买,时价9500元(通过公安机关评估价值3840元)。经公安机关和保卫处共同侦查,是同寝室同学郭维所为。
    6、12月5日11时5分许,自动化系机械制造05级学生徐某报案称上课回来发现寝室被盗,被盗一部波导手机、现金300余元、身份证、存折等物。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系我校学生徐某的高中同学熊聪(系黄冈罗田人),在学校留宿后利用学生上课之机作案,此案正在侦破之中。
    7、12月17日22时许,城市建设系工程管理0601班学生何某报案称:18时离开12-629寝室去上课,到22时回到寝室发现放在抽屉内的一部数码相机被盗,相机为佳能牌,价值3000余元。同时对门12-630寝室也被盗,丢失一部MP3及现金100元。
    8、12月21日17时30分许,经济管理系国际经济与贸易0703班学生熊某报案称:15时50分许将自行车停放在18号教学楼停车处去上课,17时30分许发现自行车被盗。自行车为“奥斯卡”牌,价值245元。
    9、12月23日20时10分许,艺术系艺术设计0701班学生王某报案称:20时许在寝室整理物品,因到隔壁寝室拿相机寝室门未关,放在桌上的一部PSP被盗,PSP为索尼牌,2007年10月13日购买,价值2000余元。
    二、被骗典型案件
    1、10月3日11时15分许,计算机系电子商务0701班学生胡某在学校外大门处遇到两名学生打扮的人员,这两人声称手机没有电想借用胡瑶的手机打电话,在以对方没有电的手机为抵押的条件下,胡某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对方。待他们打完电话将手机还给胡某时,“手机”被对方调包,还回来的是一个手机模型。手机为诺基亚N73型,价值3000元。
    2、9月8日20时许,艺术系艺术设计07级学生张某、隋某、刘某和王某在寝室内接受文具推销人员的哄骗,购买了大批假冒伪劣文具,被骗走现金5600元。
    三、火灾事故
    1、11月15日10时许,西区7号学生公寓1楼配电房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事故。
    2、12月3日1时30分许,中区食堂一储藏室因违规使用电器引发火灾事故,经济损失6000余元。
    3、12月23日23时13分许,中区实训基地因违规使用电器引发火灾事故。
    四、打架纠纷案件
    12月12日11时许,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孙某邀约其姐姐到学校,找因实习时占座位而发生口角的本系会计专业学生沈某、水某讨说法,要她们赔礼道歉。双方在10号学生公寓外见面,见面后又发生争执,水某叫其男朋友杜某(城建系土木工程0406班)过来,孙某的姐姐看到水某叫人过来,她马上打电话叫外面的朋友过来。11时40分许,杜某和同班同学曲某等人在体育馆看到水某等人同孙某的姐姐在争吵,曲某上前讲理,被孙某的姐姐邀约的社会青年打伤。此事报南湖派出所处理,南湖所于12月18日对其进行调解。调解后双方未达成协议,曲某的家长提出到法院对孙怡进行起诉。
    下步措施及要求:  
    1、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各部门内保人员要加强对本部门进出人员的管理,防止闲杂人员进入,避免盗窃分子采点熟悉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3、保卫处校卫队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间的巡查力度,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4、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周点名时,辅导员要适时强调安全防盗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知法、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预防内部职工、大学生犯罪,严防内盗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