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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近期住宅火灾高发!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保卫处(保卫部) 阅读次数: 【字体:

冬季,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增,火险等级较高。同时,风干物燥,极易发生大火。今年以来,全国共接报居住场所火灾4万起,死亡225人,分别占总数的40.7%、77.1%。现将死亡3人以上火灾通报如下:

1月11日,辽宁朝阳一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火灾原因是火坑烟道引燃屋面高粱秸秆。1月19日,辽宁大连一高层住宅10层因户主点酥油长明灯不慎引发火灾,造成2人在室内死亡、2人坠楼死亡。

2月1日,浙江温州一民房因未燃尽的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

2月1日,重庆永川一民房因敬神祭祖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

2月5日,湖北鄂州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起火原因尚在调查。2月7日,浙江绍兴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2月8日,上海普陀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初步认定火灾由放置于卧室内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故障引发。 

2月1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

据消防救援局去年的数据,从火灾的季节分布看,冬春季节火灾数量明显多于夏秋。当前春节长假刚过,恰逢冬春季节转换,风干物燥,加之元宵节日益临近,各类灯会灯展、游园活动、焰火表演等相对集中,餐饮娱乐、文化休闲场所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场所陆续复工复产,火灾风险较高。

请居民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关闭电源开关。

注意用火安全。厨房用火不离人,居家使用火源时必须有人看管,并与家具、衣物等保持安全距离;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注意用气安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请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注意取暖安全。使用各类取暖设备时,要防止线路过载并远离沙发、被褥、窗帘等易燃物品,切勿在取暖设备上烘烤衣物。

注意烟花燃放安全。燃放烟花应遵循地方相关规定,在指定场所内燃放,须远离居民区、建筑物和易燃场所,及时清理余火残片。购买烟花爆竹,须查验产品安全质量信息,拒绝“三无”产品。

电动车充电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放置和充电。

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即使是微不足道的隐患,引发小规模的火灾,也有可能危及到生命,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日常防范意识,扎实做好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